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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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姚润丰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张延秋日前表示,自2004年农业部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在农产品追溯制度、市场准入建立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行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取得进展。
  张延秋是在南京举行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2001年颁布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提出在流通环节建立“市场档案可溯源制”。天津市实行了无公害蔬菜可溯源制,推出网上无公害蔬菜订菜服务。北京顺义区2005年在北京市率先启动蔬菜分级包装和质量可溯源制。兰州市通过建立经营户档案,加强渔用投入品管理,推行产地品种准出制度等,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此外,黑龙江垦区以稻米和畜产品为重点,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管理;山东寿光市等地开展了以条形码为主要手段的“无公害蔬菜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南京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站为监管平台,启动了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
  “追溯制度建设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张延秋说,今后,农业部将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创建农产品产地编码、生产档案、产品标识和其他可追溯信息数据库,同时连接各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网络,实现部、省、地、县和市场监测信息共享和互通,及时掌握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强化追溯、预警和信息发布。(姚润丰)